4月10日,中共延安市纪委对甘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刘志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实施“两规”措施。 经查,刘志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。 刘志秀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违法,并涉嫌犯罪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经中共延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,并报中共延安市委10月11日批准,决定给予刘志秀开除党籍处分;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刘志秀开除公职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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